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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dquo治不好病,为什么还要付钱我
如果你把看病当成一场交易,不仅是对医生的侮辱,也是对你自己生命的极度亵渎!一位风湿科的谢医生,说了一件他们科室被一名患者投诉的奇葩事。一位他们精心治疗的疑难病症患者,出院后自认为没有达到理想痊愈,就给写了一封投诉信,表达了内心的强烈不满。那名患者认为:1、病治好付钱可以,病没治好必须退款,只有这样,医生看病才会认真负责,才不会有这么多无效治疗,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医保资金的浪费和保护患者的利益。2、这种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必须改革,不能再继续下去了,他将向国家发改委写信建议。对于这名患者的投诉,我想从两个方面谈谈:一、患者的这一投诉是否真的合理?显然不合理!因为这是典型的买卖逻辑。所谓买卖逻辑,就是买卖成交给钱,买卖不成就退钱。其实将医疗就医行为按照这一逻辑演推也不是不可以,但问题是,如果按照这个逻辑,医患双方或者说买卖双方,应该都有主动选择权,有权选择买不买或卖不卖。这样一来,医院以后是不是可以通过对患者门诊评估,评估完再挑着来治?医生觉得能治好的,才一概收治,感觉没把握的,就不收治?这样一来,大部分医生以后每天只需挑最简单的病例来看,疗效百分百,个个成为神医,何必累死累活替非亲非故的人操着卖白粉的心,天天创造医学奇迹,最后不是在39岁的时候累的猝死,就是在59岁的时候被一刀砍死,何必呢?再依此逻辑,广而推之社会各个行业,比如,到饭店吃饭,好吃给钱,不好吃退钱?买服装,穿着好看给钱,不好看退钱?买手机,好用给钱,不好用退钱?……你说,混蛋不混蛋!医生努力的去救治对方,结果不仅不谢,还对医生不屑!医生被完全否定自己所付出的一切,这就如同一个画家被人撕毁了花费数载倾赴心血的作品;如同一个老农辛辛苦苦耕种的庄稼一夜之间被人铲毁;如同一个科学家穷尽一生研究的成果却被人奚落是鸡肋……你说,痛心不痛心!治病是一个过程,不是简单的从A到B,你花两块钱坐公交车就能到达目的地。医生治病是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,需要结合临床和理论作出判断什么病该怎么治。治病比做数理化还要难得多!因为数理化有规可循,而疾病却复杂多变,仅仅同一类的病毒分型就有数百种,就这还是人类已知的,未知的,谁知道还有多少?更何况人和人不尽相同,这个人不过敏,那个人却过敏;这个人对这药敏感有效,那个人则不然。此类事情在医学上极为常见,怎么能对临床效果和治愈标准去刻舟求剑?有些病是一辈子都治不好的,只能带病生存。特别是风湿系统很多疾病是自身免疫病症,基本上不可能治好。比如红斑狼疮、类风湿、强直性脊柱炎等等。众所周知,歌星周杰伦就是强制性脊柱炎患者,他那么出名那么有钱,也治不好这个病。这些病只能通过药物手段延缓致畸致残,提高生活质量。所以,医院看病,花钱买的是治疗的过程,而不是结果。这就像你花钱去买彩票,难道不中就不用掏钱吗?二、患者的这种“病好付钱,病没好退钱”的思想根源来自哪里?来自两方面:一是人们过度的将医疗技术神化,赋予了过高的期望值。很多病人觉得看病就像汽车维修,医院就是进了4S店,病就一定会治好,没好就是医疗失误。临床上经常会遇到很多疾病进展期的病人,医生常常被家属质问怎么治了治了还更严重了?是不是药用得不对?所以,医疗知识的普及不足,是一个很大的问题,也是导致这些投诉的一个被忽视的潜在因素。医院和卫生行政管理者扬患抑医的行为,导致了患者的这种骄气日盛。大家还记得年江西赣州市实施的“患者不满意就退费”的事情吗?在那份《赣州市医疗机构“不满意就退费”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》文件中规定: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,医院提供的门诊、住院医疗、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,可向院方进行投诉,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不满意申请退费。经医院核实确认无误后,即可退还当日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费用。这样的行政行为,将医务人员的考核权完完全全的交给了患者,将救死扶伤这么一个极其科学严谨又充满无穷变量的事情,打造成了委曲求全的“包满意”,彻彻底底的将治病救人的医务人员变成了唯唯诺诺“服务员”,将医护人员的执业水平与患者的满意度完全挂钩,让他们为了“患者满意度”去削足适履。由此可知,有多么奇葩的主管领导,就有多么奇葩的患者投诉!要知道,医患关系从来都不是供需关系,而是信任与救治的关系。医院是“求医”,而不是“买医”。医患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,所以,绝不能病治好了,医生就是天使,病治不好,医生就成了魔鬼。必须指出的是,医院花钱看病,虽然是消费行为,但绝不是消费者,因为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交易,但健康和生命属于非卖品,也是花钱买不到的。因此,如果你把看病当成一场交易,不仅是对医生的侮辱,也是对你自己生命的极度亵渎!来源丨医护多资讯作者丨医护多团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违规、侵权请联系我们有件重要的事和你说最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