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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创机械通气
(一)建立人工气道
上人工气道包括口咽通气道和鼻咽通气道,有助于保持上呼吸道的通畅。前者适用:舌后坠而导致上呼吸道梗阻,癫痫大发作或阵发性抽搐,以及经口气管插管时,可在气管插管旁插入口咽气道,防止患者咬闭气管插管发生部分梗阻或窒息。鼻咽通气道仅适用因舌后坠导致的上呼吸道阻塞,此时需注意凝血功能障碍者的鼻咽出血。
下人工气道包括:经口气管插管、经鼻气管插管、气管切开。
1.经口气管插管
操作较易,插管的管径相对较大,便于气道内分泌物的清除,但影响会厌的功能,患者耐受性也较差。经口气管插管的关键在于暴露声门,在声门无法暴露的情况下,容易失败或出现并发症。
经口气管插管适应征:①严重低氧血症或高碳酸血症,或其他原因需较长时间机械通气,又不考虑气管切开;②不能自主清除上呼吸道分泌物、胃内返流物或出血,有误吸危险;③下呼吸道分泌物过多或出血,且清除能力较差;④存在上呼吸道损伤、狭窄、阻塞、气管食道瘘等严重影响正常呼吸;⑤患者突然出现呼吸停止,需紧急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。
禁忌征或相对禁忌征:①张口困难或口腔空间小,无法经口插管;②无法后仰(如疑有颈椎骨折)。
2.经鼻气管插管
较易固定,舒适性优于经口气管插管,患者较易耐受,但管径较小,导致呼吸功增加,不利于气道及鼻窦分泌物的引流。
经鼻气管插管适应征:除紧急抢救外,余同经口气管插管。
经鼻气管插管禁忌征或相对禁忌征:①紧急抢救,特别是院前急救;②严重鼻或颌面骨折;③凝血功能障碍;④鼻或鼻咽部梗阻,如鼻中隔偏曲、息肉、囊肿、脓肿、水肿、异物、血肿等;⑤颅底骨折。
与经口气管插管比较:经医院获得性鼻窦炎的发生,而医院获得性鼻窦炎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病有密切关系。因此,若短期内能脱离呼吸机的患者,应优先选择经口气管插管。但是,在经鼻气管插管技术操作熟练,或者患者不适于经口气管插管时,仍可以考虑先行经鼻气管插管。
3.逆行气管插管术
指先行环甲膜穿刺,送入导丝,将导丝经喉至口咽部,由口腔或鼻腔引出,再将气管导管沿导丝插入气管。
逆行气管插管术适应征:因上呼吸道解剖因素或病理条件下,无法看到声带甚至会厌,无法完成经口或鼻气管插管。
禁忌征:①甲状腺肿大,如甲亢或甲状腺癌等;②无法张口;③穿刺点肿瘤或感染;④严重凝血功能障碍;⑤不合作者。
气管切开
时机:2周内可考虑气管切开。
气管切开术适应征:①预期或需要较长时间机械通气治疗;②上呼吸道梗阻所致呼吸困难,如双侧声带麻痹、有颈部手术史、颈部放疗史;③反复误吸或下呼吸道分泌较多,患者气道清除能力差;④减少通气死腔,利于机械通气支持;⑤因喉部疾病致狭窄或阻塞无法气管插管;⑥头颈部大手术或严重创伤需行预防性气管切开,以保证呼吸道通畅。⑦高位颈椎损伤。气管切开术创伤较大,可发生切口出血或感染。
以下情况气管切开应慎重:①切开部位的感染或化脓;②切开部位肿物,如巨大甲状腺肿、气管肿瘤等;③严重凝血功能障碍,如弥漫性血管内凝血、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等。
经皮气管造口术(PCT)
具有操作方法简单、快捷,手术创伤小等特点,临床研究表明,与气管切开术比较,有助于患者较早脱离呼吸机和减少ICU住院天数,以及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率,但临床效果尚需进一步研究。
(二)目的
机械通气的生理学作用:提供一定水平的分钟通气量以改善肺泡通气;改善氧合;提供吸气末压(平台压)和呼气末正压(PEEP)以增加吸气末肺容积(EILV)和呼气末肺容积(EELV);对气道阻力较高和顺应性较低者,机械通气可降低呼吸功耗,缓解呼吸肌疲劳。因此,应用机械通气可达到以下临床目的:
1.纠正急性呼吸性酸中毒:通过改善肺泡通气使PaCO2和pH得以改善。通常应使PaCO2和pH维持在正常水平。对于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重者(如COPD)应达到缓解期水平。对存在气压伤较高风险的患者,应适当控制气道压水平。
2.纠正低氧血症:通过改善肺泡通气、提高吸入氧浓度、增加肺容积和减少呼吸功耗等手段以纠正低氧血症。机械通气改善氧合的基本目标是PaO2>60mmHg或SaO2>90%。动脉氧含量(CaO2)与PaO2和血红蛋白(HB)有关,而氧输送量(DO2)不但与CaO2有关,还与心输出量有关,因此,为了改善组织缺氧应考虑上述因素对DO2的影响。
3.降低呼吸功耗,缓解呼吸肌疲劳:由于气道阻力增加、呼吸系统顺应性降低和内源性呼气末正压(PEEPi)的出现,呼吸功耗显著增加,严重者出现呼吸肌疲劳。对这类患者适时地使用机械通气可以减少呼吸肌做功,达到缓解呼吸肌疲劳的目的。
4.防止肺不张:对于可能出现肺膨胀不全的患者(如术后胸腹活动受限、神经肌肉疾病等),机械通气可通过增加肺容积而预防和治疗肺不张。
5.为安全使用镇静和肌松剂提供通气保障:对于需要抑制或完全消除自主呼吸的患者,如接受手术或某些特殊操作者,呼吸机可为使用镇静和肌松剂提供通气保障。
6.稳定胸壁:在某些情况下(如肺叶切除、连枷胸等),由于胸壁完整性受到破坏,通气功能严重受损,此时机械通气可通过机械性的扩张使胸壁稳定,以保证充分的通气。
(三)适应症
在出现较为严重的呼吸功能障碍时,应使用机械通气。如果延迟实施机械通气,患者因严重低氧和CO2潴留而出现多脏器功能受损,机械通气的疗效显著降低。因此,机械通气宜早实施。
符合下述条件应实施机械通气:经积极治疗后病情仍继续恶化;意识障碍;呼吸形式严重异常,如呼吸频率>35-40次/分或<6-8次/分,呼吸节律异常,自主呼吸微弱或消失;血气分析提示严重通气和/或氧合障碍:PaO2<50mmHg,尤其是充分氧疗后仍<50mmHg;PaCO2进行性升高,pH动态下降。
下述情况机械通气时可能使病情加重:如气胸及纵隔气肿未行引流,肺大疱和肺囊肿,低血容量性休克未补充血容量,严重肺出血,气管-食管瘘等。但在出现致命性通气和氧合障碍时,应积极处理原发病(如尽快行胸腔闭式引流,积极补充血容量等),同时不失时机地应用机械通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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